看不見的空污,聞得到的民怨:異味治理走向數據化

國際研究指出,異味不只是感官不適,更是環境治理、民眾溝通與源頭管理的整合課題

隨著都市發展日益緊密,廢棄物處理廠、畜牧場、污泥處理、堆肥場及各類產業設施與住宅區的距離愈來愈近,「聞得到卻說不清」的異味問題,正成為地方政府最棘手的空氣品質民怨之一。國際期刊《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》刊登的綜述研究指出,異味已被越來越多國家視為重要的大氣污染議題,因為它雖然不一定能以單一污染物濃度完整解釋,卻會直接影響居民生活品質,並可能引發不安、厭惡、壓力與健康疑慮。

研究指出,異味來自多種揮發性化學物質的混合,包括含硫化合物、含氮化合物及揮發性有機物(VOCs)。硫化氫、氨、胺類、硫醇、醛酮類、酯類、醇類及有機酸等物質,都可能在低濃度下刺激嗅覺。異味的影響範圍不只取決於排放量,也與距離、地形、風速、風向、氣象條件、附近居民敏感度與可接受度有關,因此單靠「有沒有超標」往往不足以回應民眾感受。

在檢測方法上,研究整理出兩大類工具:一是以人類嗅覺為核心的感官法,二是以儀器分析為核心的化學法。動態嗅覺量測是目前較成熟且標準化的方法之一,透過嗅覺儀將異味樣品以無味空氣逐步稀釋,再由受訓評審判斷聞到異味的臨界點,最後以歐洲臭氣單位(ouE/m³)表示臭氣濃度。這種方法靈敏度高,能貼近人鼻感受,但缺點是無法連續監測,且需仰賴樣品採集、實驗室條件與人員訓練。

另一類重要方法是現地巡查。歐洲標準 EN 16841 將現地檢查分為格網法與羽流法:格網法適合長時間掌握特定區域的異味暴露頻率,羽流法則用於判斷特定排放源在特定氣象條件下的影響範圍。研究提到,格網法通常至少需進行 6 個月,完整評估則建議 1 年,以涵蓋季節變化。居民紀錄也可作為輔助資料,例如記錄日期、時間、位置、氣味特徵與持續時間,再與氣象資料比對,可協助追溯可能來源;但因主觀差異較大,仍需搭配專業檢測驗證。

化學分析則以氣相層析質譜儀(GC-MS)為代表,可辨識異味混合物中的個別成分,特別適合釐清污染來源與關鍵物種。例如畜牧場常以氨作為重要指標,掩埋場或厭氧環境則常關注硫化氫。然而,研究也提醒,單一化合物濃度未必能代表整體臭味感受,因為不同物質之間可能出現加成、遮蔽或交互作用。近年興起的電子鼻可透過感測器陣列與演算法進行氣味分類,適合邊界或敏感受體附近的連續監測,但仍需要現地訓練資料庫,且國際上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標準規範。

除了量測,空氣擴散模式也是異味治理的重要工具。AERMOD、CALPUFF、Gaussian、Lagrangian 與 Eulerian 等模式,可結合地形、氣象與排放資料,推估不同時間與空間下的異味濃度分布。研究指出,異味排放率(OER)不能只看濃度,還必須納入風量或排放通量;若為面源,甚至需計算單位面積、單位時間的臭氣排放。透過模式可預測現況、改善後情境及新設廠址的影響,作為緩衝距離、操作管理與減量策略的依據。

從來源來看,廢棄物處理設施與畜牧場是國際文獻中最常被討論的兩大異味來源。掩埋場、堆肥廠、厭氧消化場、滲出水池、污泥處理與廢棄物卸料區,可能排放 VOCs、氨、硫化氫與含硫揮發物;畜牧場則與糞尿、畜舍通風、糞污貯存、清運與土地施用密切相關。換言之,異味不是末端單點問題,而是一套從原料、製程、儲存、通風、清潔、操作到場址配置的管理系統。

治理策略也因此必須從源頭做起。研究建議,異味控制可分為預防生成、控制擴散、降低干擾與去除臭味物質等層次,包括良好製程設計、操作維護、加蓋、負壓收集、緩衝區、洗滌塔、焚化、生物濾床及除臭添加劑等。對地方政府而言,未來的異味管理不應只停留在民眾陳情後的被動稽查,而應建立「源頭盤點、科學檢測、即時監測、模式推估、改善驗證、民眾溝通」的閉環治理流程。

對台灣而言,異味治理的挑戰更具複合性。餐飲油煙、污水處理、資源回收、堆肥、禽畜糞尿、工業排氣與廟宇周邊燃燒活動,可能同時存在於高度混合的都市與鄉鎮生活圈中。居民聞到異味時,常出現「時間短、強度高、來源不明、採樣不易」的問題;若僅以單次稽查或單一化學物質檢測判斷,容易出現民眾感受與科學證據落差。因此,異味案件應以事件資料為中心,建立「何時發生、何處聞到、何種氣味、風從哪裡來、附近有哪些潛在來源、當時操作是否異常」的證據鏈。

未來可導入分層式管理架構:第一層是民眾通報與巡查紀錄,快速掌握熱點與發生時段;第二層是感測器、電子鼻、PID、氨氣、硫化氫及氣象站等連續資料,建立趨勢與異常警示;第三層則以動態嗅覺量測、GC-MS 與擴散模式進行專業驗證。三層資料若能整合,地方政府便可從「被動查味道」轉為「主動找原因」,也能要求業者提出具體改善計畫,例如加強密閉收集、改善通風流向、提高廢氣處理效率、調整作業時段或設置有效緩衝區。

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(TIEQM)認為台灣異味政策應由「聞味辦案」升級為「數據治理」。建議環境主管機關建立異味事件分級制度,將動態嗅覺量測、GC-MS、電子鼻、居民通報、風場資料與擴散模式整合成標準作業流程;並優先針對廢棄物處理、畜牧、餐飲排氣、污水污泥及工業異味熱區,推動源頭改善與敏感受體保護。異味治理的核心不是只找出誰有味道,而是用可量化、可追蹤、可驗證的方法,讓民眾感受、科學證據與政策責任真正接軌。

(文章出處:Cecilia Conti, Marcella Guarino, Jacopo Bacenetti, “Measurements techniques and models to assess odor annoyance: A review,” 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134 (2020) 105261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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