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 年 11 月 6 日,比利時正式通過《改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法案》這是歐洲第一部針對 公共空間室內空氣品質 設立的 法律性制度,以 COVID-19 疫情為契機,從「健康安全」的高度進行法制建置。
🌿 法案核心內容
📌 適用範圍
所有 對大眾開放的封閉空間(如餐廳、學校、醫院、商場、展館等),家庭住宅與純辦公用途不適用。
🎯 政策四大目標
- 制定室內空氣品質參考值
- 非強制性,但作為改善指標。
- 鼓勵責任人進行改善行動
- 包括安裝 CO₂ 監測儀、進行 風險評估 與 行動計畫。
- 建立資訊公開與標示制度
- 空間須公開標示其 IAQ 等級,讓民眾知情。
- 設置 IAQ 專業平台
- 協助政府、業界與學界整合資源、推動研究與溝通。
🔍 參考值標準
參考等級 | 指標 |
Level A | CO₂ 濃度 < 900 ppm 或 每人通風/淨化流量 ≥ 40 m³/hr |
Level B | CO₂ 濃度 < 1,200 ppm 或 每人通風流量 ≥ 25 m³/hr |
此標準已與比利時《工作安全法典》連動,公共場所須逐步達成。
🚦 推動進程
時程 | 內容 |
2024.10.01 | 自願適用階段 開始 |
2027.01.01 | 部分公共場所強制實施:須配備 CO₂ 監測儀、風險評估、行動計畫 |
2037 年底 | 擴大適用至所有公共場所 |
2038 年起 | 全面強制實施標示與認證制度 |
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認為我國雖在全球率先制定 IAQ 專法,制度完整,但過度重視「檢測數值」與「罰則處分」,忽略了 風險治理、資訊透明與民眾參與。比利時法案提供了值得借鏡的治理模式,特別是:
- 設置 CO₂ 監測儀 + 等級標示制度
- 分階段強制,避免場所經營負擔過重
- 建立風險評估與行動計畫責任機制
建議台灣應參考比利時模式,將目前自主管理標章制度 法制化,導入 IAQ 等級標示強制機制,逐步建立完整的地方政府推動架構,讓「健康室內環境」不僅是法律限值,而是全民生活基本權利。